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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放松,这73所院校毕业生可直接申办落户!

时间:2023-02-02 浏览:1503 编辑:小瑞 来源:beat365·(中国)唯一官方网站-正版App Store公众号

毕业后落户上海是不少留学生的选择,有关注相关政策的同学应该知道相对不少城市来说,上海的落户政策是较为严苛和复杂的。

2022年6月上海人社局发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

其中第三条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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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
http://rsj.sh.gov.cn/trsrc_17739/20220607/t0035_1407296.html

也就是说,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同学全职在沪工作后无其他要求可以直接申请落户,而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同学全职在沪工作后交满6个月社保后就可以申办落户

*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THE、U.S. News、QS、软科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世界排名前100名院校如何进行认定?

由相关主管部门参照以下机构发布的排名进行认定,具体以落户申报系统内名单为准。

  • 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

  •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News & World Report

  • QS世界大学排名 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 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Universitie

这份官方认证可落户的学校名单一共149所世界大学,其中世界前50院校有73所,世界前51-100的院校有7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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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具体要求

以下是申报系统内公布的世界前100院校留学生落户的详细要求。

1、世界前50留学生落沪

【学历要求】

国(境)外本科世界排名前50;

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0;

国(境)外本科 + 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0。

【社保基数】

无社保基数要求。

【缴纳时长】

待试用期结束后再提交申请;无试用期的同学,工作一个月以后提交申请。

【社保个税】

社保和个税要合理对应。

【两年时间】

回国入境时间开始算,两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非网课的同学)。

【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1、本科:720天及以上;

2、硕士:180天及以上;

3、博士:360天及以上(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180天及以上)。(疫情导致境外学习时间不够的,提供网课相关证明文件申请)

【公司要求】

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未上人才大厦黑名单,无不良记录。

【劳动合同】

合同有效期2年及以上,且自受理之日起剩余有效期3个月及以上。

注意:派遣合同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除非是在人才中心备案的储备人才)。

【其它要求】

1、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2、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3、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2、世界前51-100留学生落沪

【学历要求】

国(境)外本科世界排名前51-100;

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1-100;

国(境)外本科 + 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1-100。

【社保基数】

无社保基数要求。

【缴纳时长】

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和个税后申请。

【社保个税】

社保和个税要合理对应。

【两年时间】

回国入境时间开始算,两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非网课的同学)。

【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1、本科:720天及以上;

2、硕士:180天及以上;

3、博士:360天及以上,(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180天及以上)。(疫情导致境外学习时间不够的,提供网课相关证明文件申请)

【公司要求】

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未上人才大厦黑名单,无不良记录。

【劳动合同】

合同有效期2年及以上,且自受理之日起剩余有效期3个月及以上。

注意:派遣合同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除非是在人才中心备案的储备人才)。

【其它要求】

1、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2、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3、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申办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二)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五)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相关文件

本文内容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

1、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

http://rsj.sh.gov.cn/trsrc_17739/20220607/t0035_1407296.html

2、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rsj.sh.gov.cn/tlxry_17298/20201130/t0035_1396472.html

3、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http://rsj.sh.gov.cn/tzcjd_17352_17352/20201130/t0035_1396479.html